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决定2012年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成绩招收香港学生(以下简称香港免试生)。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计划招收香港免试生40人。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招生专业同《武汉大学2012年通过联合招生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点击查看)。
二、报名条件
持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2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届考生;
2.2012年香港高级程度会考应届考生,且愿意按照我校要求完成相应学制学习。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三、报名方式
1.考生于2012年2月20日—3月5日期间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络服务平台报名网址(http://www.ecogd.edu.cn/lzbm/ks/index.jsp,以下简称网报平台)进行网络预报名。
2.网络预报名后,考生须于2012年3月1—15日到中国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并将报名材料于3月15日12:00前(以北京时间收件日邮戳为准)将寄达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包括:
(1)通过网报平台打印的报名表;
(2)相关身份及学习证明材料(获奖证明、校长推荐信、学习成绩证明、学生学习概览等);
(3)近期全身彩色照片1张。
3.未按要求报名、确认,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均视为无效报名。
四、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备选考生名单于2012年3月下旬通过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aoff.whu.edu.cn)发布。
五、面试及录取
1.我校组织专家对备选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等。面试时间:2012年4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我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免试招收香港学生预录取名单(以下简称预备生)。预备生名单于2012年5月15日前通过对港免试招生网络服务平台录取网址(http://www.ecogd.edu.cn/pass/lzlogin.html,以下简称录取平台)公布。
3.2012年7月下旬,我校根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或高级程度会考成绩在预备生中确定录取名单,并于8月3日前通过录取平台公布。我校对录取考生四个核心科目的要求为: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达到第3级,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简称“3、3、3、2”)。
4.符合条件的预备生于8月15日前通过录取平台进行录取确认。不符合我校录取要求或未确认的预备生不予录取,空缺名额不递补。
5.我校于2012年8月20日前通过录取平台公布最终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报联招办备案。
六、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香港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
七、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八、其它
1.学生与同专业内地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2.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3.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按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学生可免修军训及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
4.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5.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九、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香港免试生招生工作。监督电话:+86-27-6875 2637。
十、联系方式
校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
联系单位: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2
咨询电话:+86-27-6875 4231、6875 4826
传 真:+86-27-6875 6701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