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上海地区报名须知

标题:2012届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上海地区报名须知 | 时间: 2012年03月12日 | 分类:联考报考信息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
上海地区报名须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内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规定,稳妥做好2012年的联合招生工作,现就上海报考点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3月1日至3月15日(周六、日除外)登录联招办网站,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进行预报名。具体要求参阅《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并选择上海报考点。
二、现场确认
预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3月22日至31日(含周六、日照常办理)携带以下材料前往上海报考点(钦州南路500号)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和拍照:
  1.从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经考生本人修改并签字确认的预报名表;
  2.本人的学历证明;
  3.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副本(注: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录取报到时补交最后一学年的成绩单);
  4.居住所在地身份证明(交副本)。其中,台湾省考生须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地区考生:①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两者不得缺一),②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两者不得缺一);华侨考生须持有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三、考试时间:

日期
时间
科目
526
(星期六)
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语
527
(星期日)
9001100
数学
13001500
物理、历史
16001800
化学、地理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中若发现证件或递材料有疑,将移送公安部门或相关签发部门进行认定,对涉嫌伪造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 根据联合招生简章规定,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2008年3月31日至2012年3月31日)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纪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
  3.根据规定,今年各报考点均不接受通讯报名,考生本人须到报考点办理报考资格的确认,同时进行拍照(须另行付费)。
4. 上海报考点现场确认地址为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徐汇区钦州南路500号),考试地点设在上海市第四中学(徐汇区天钥桥路100号)。
五、友情提示
1.考试地点设在天钥桥路100号上海市第四中学内(近肇嘉浜路,徐家汇),附近宾馆主要有:
天平宾馆:天平路185号,联系电话:021-54569999;
建国宾馆:漕溪北路439号,联系电话:021-64399299;
宛平宾馆:宛平路315号,联系电话:021-54679888。
2.上海报考点咨询电话:021-64513403,6494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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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2012届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上海地区报名须知 | Tags:上海华侨港澳台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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